深圳工业气体多种多样,而按照化学性质的不同也可以分为四类,包括剧毒气体,易燃气体,助燃气体和不燃气体。
⑴剧毒气体,具有极强毒性,侵入人体能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如氯气、氨气等。
⑵易燃气体,具有易燃烧性和化学爆炸危险性,并有一定的毒性。如氢气、乙炔等。
⑶助燃气体,具有助燃能力,但自身不燃烧,存在扩大火灾的危险性,如氧气等。
⑷不燃气体,工业气体对人具有窒息性,性质稳定,不燃烧,如氮气、二氧化碳和氩气。
国家标准GB13690-1992中,将上述4 种气体分为3小类,即第2。1类易燃气体、第2。2类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第2。3类有毒气体。
深圳工业气体按组份可分为单一品种气体的工业纯气和二元或多元气体的工业混合气。国家标准《瓶装压缩气体分类》(GB16163-1996)中,根据工业纯气在气瓶内的物理状态和临界温度进行分类,并按其化学性能,燃烧性、毒性、腐蚀性进行分组。第1类为永久气体,其临界温度〈-10℃,在充装时以及在允许的工作温度下储运和使用过程中均为气态,分为a、b两组:a组为不燃无毒和不燃有毒气体(包括氧、 氮、氩等),b组为可燃无毒和可燃有毒气体(包括氢等)。第2类为液化气体,其临界温度≥-10℃, 包括高压液化气体和低压液化气体。其中,液态气体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10℃且≤70℃,在充装时为液态,但在允许的工作温度下储运和使用过程中随着温度升高至临界温度时即蒸发为气态,分为a、b、c 三组:a组为不燃无毒和不燃有毒气体(包括二氧化碳);b组为可燃无毒和自燃有毒气体;c 组为易分解或聚合的可燃气体。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70℃,在充装时以及在允许的工作温度下储运和使用过程中均为液态,也分为a、b、c三组:a组为不燃无毒和不燃有毒及酸性腐蚀气体(包括氯);b 组为可燃无毒和可燃有毒及碱性腐蚀气体(包括氨);c 组为易分解或聚合的可燃气体。第3类为溶解乙炔, 在压力下溶解于气瓶内溶剂的气体,仅有a组:易分解或聚合的可燃气体(包括乙炔)。此分类是混合气配制的基础。